曲靖市审计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十六条规定,贵局审计组自2017年5月17日至11月17日,对我园2016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,针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我园切实加强整改,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:
一、领导高度重视
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,我单位高度重视,及时参与主管部门组织的反馈会议,单位组织召开行政会议,对审计组提出的问题,我园结合实际逐项分析梳理,认真做出检查,对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整改。
二、加强审计整改落实
1、2014年非税局退回幼儿保杂费342,926.05元,该笔款项已用于市级五星级文明单位奖励发放。
2、应付曲靖市昱安建筑公司工程维修保证金23,510元,因局部出现瑕疵,未退回,保证金已用于维修、维护,购买材料。
3、2009年前收取的幼儿体检手续费、体检劳务费等21,133.50元,2009年结转师院实习生费9,680元,应缴未缴财政慰问费收入5,900元,2006年前挂账至今的应付前北居民社区征地款4,756.42元,以上款项汇总41,469.92元,已于2017年11月20日足额上交曲靖市财政局非税账户。
4、多媒体建设结余资金17,933.83元,该笔资金已用于购买多媒体教师影响设备,教师微课制作自拍杆、移动存储设备。
5、市场价格变化累积形成、无法退还的幼儿被子结余11,525.10元。已用于幼儿毯子。
6、2014年5月云南省教育厅机关拨入课题专用经费8000元,已用于我园课题研究工作经费。
7、2014年结转至今幼儿赔偿349.92元,为保险公司支付幼儿意外伤害赔偿,该笔款项已用于幼儿意外伤害赔偿。
8、2007年的安全工作风险金1000元,为交龙潭社区消防安全押金,该笔款项已实际支付,因未及时冲销其他应付款导致长期挂账,我单位将出具情况说明给予冲销。
针对贵局提出的审计问题,我园已逐项进行分析梳理,切实进行整改。对项目绩效评价,我园将严格按照曲靖市财政局要求填报《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》及时的反映出项目的完成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。
三、下一步整改措施
1、强预算执行、规范财务管理,提高财务管理水平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注重绩效管理。
2、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,认证贯彻执行市财政局《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管理办法》规定,加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,严格执行专款专用。
3、及时清理往来,盘活财政存量资金,严格执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,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曲靖市第二幼儿园
2017年12月17日